覺醒前日記

24歲的慧靈,世故而又單純。

陷入感情困局中的她,
一直理所當然地相信——

「沒有人會被自己所不喜歡的人所傷害。」

直到很多年後才明白,
原來這是徹底的錯誤。

自己所不喜歡的人,
偏偏傷她最深。

原來,
正是來渡她過這一情關的。

你也曾這樣相信過?

1977年11月16日 星期三

人是不會自己傷害自己的,
人只會被自己所愛的人所傷害。
人也只可以傷害到自己所愛的人,
沒有人會被自己所不喜歡的人所傷害。

傷害自己所愛的人是自私的,
傷害愛自己的人是殘酷的。

愛並非佔有,只要自己所愛的人得到快樂,
又何必一定要佔有呢?
我不能只為自己的快樂而去傷害愛我的人!
或者,我是太任性了。

覺醒前日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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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1977年11月2日的日記,揭示了一件事——
24歲的慧靈,其實早已擁有與《前世今生感悟錄》相近的疑問。

現今的女性,還會在婚姻中遺失自己嗎?

一次錯誤的婚姻抉擇,你會為這抉擇,付出一生的代價嗎?

如果慧靈今天仍然無法知道前世的經歷,這個謎,便永遠無法解開。


1977年11月2日 星期三

多年來,我把自己失落了,我在沉睡着。
是什麼令我沉睡?是什麼令我把自己遺失?

現在,我清楚地明白到,自從我和他踏入教堂的一剎那,我把自己遺失了。
事實上,可能早在那一剎那,我已經把自己遺失。

我只是在責任中生活。
在那漫長的五年多,其中有什麼事情發生過,我不知道!

我只是認為這是自己錯誤的抉擇,
我應該為這抉擇而付出代價。

我不斷令自己做好,起碼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因為他對我實在不錯,令我終日感到我需要償還這筆債。

但事實上,這筆債,我永遠也償還不完。

我勉強自己做到,
但我始終還是做不好,
只因為其中缺少了我對他的愛。

在夢中,我多次後悔,或許我是傷害了他。

因為無論怎樣,我也不能令我愛上他。
無論我怎樣努力,我還是不能。

我是否應該為償還他的債,而繼續把自己埋葬起來?
我是否應該為了他的愛,而繼續把自己遺失?

現在,我清醒了,真的好像一場夢。

而且,我也十分希望這只是一場夢,
因為假如它真是夢的話,我不需要理會是誰的錯,
只要睡醒了,便可重新做人。

但這是事實。

我有很多責任在我的肩上,
擔子一天比一天重。

我希望能夠放下,
但這擔子怎樣可以放下?

怎樣可以在不傷害任何人的情形下放下呢?

我相信這是我有生以來最難解答的問題。

覺醒前日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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墜入不能自拔的愛河後,立即令人開始懷疑人生!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
49年後的慧靈,翻閱24歲慧靈寫的親筆日記。
當時年輕的她,因為感情煩惱,前路茫茫,寫下了當時的內心世界。

1977年10月29日 星期六

夢想!人是否真有可能把夢想變成事實?
希望!人是否能實現自己的希望?
幻想!人為什麼會有幻想?

或者,有些人沒有夢想、希望、幻想的,他們可以很踏實地工作,可以沒有理想地工作、吃飯、睡覺,可以做一些煩悶的事情,不用思想,不用腦筋,這些人是快樂的。

他們可以沒有煩惱,但,人好像沒有可能沒有煩惱的,因為這樣太單調,太枯燥、也太平靜了,這樣怎可以過一生?一生的時間是那樣的悠長,怎可以讓它平靜地度過。

命運已經安排好每一個人來這世界的旅程,就好像去一次旅行一樣,裏面已包了喜怒哀樂的情緒、悲歡離合的路程,有開始,也應有結束。無論你喜歡、願意的,或你不喜歡、不願意的,也都是這樣。

在這段旅程的漫遊中,無論是歡樂或痛苦,你也逃不掉,因為,旅程中已經包括了這個節目。
因此,人不應該逃避現實,既然有這樣的安排,何不既來之則安之呢?

何必逃避你逃不掉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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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她走過了漫長的人生路,回看當年的立論:
你認為,她的立論人生對嗎?

覺醒前日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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